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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代办版权登记,热忱服务与每一位客户

    2024-05-04 12:00:01 59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登记范围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关于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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