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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4 04:00:01 35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1]

    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告诫、暂停或者取消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

    (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的;

    (二)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的;

    (三)与所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的;

    (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的;

    (五)向所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的。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检验检测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影响检验检测独立、公正、诚信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的;

    (四)违反本办法和评审准则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六)未按照资质认定部门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的;

    (七)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或者自我声明内容虚假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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