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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葬车租车服务在国外死后遗体如何运回国内,价格合理,随叫随到

    2024-05-03 01:00:01 26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运送遗体的车叫殡仪车,有的地方叫殡葬车、灵车,分两仓设置,前仓坐亲戚朋友,有八座座椅,后面仓与前面隔绝.标配下面滑道和冰罩,可以选装冰柜。医院、火葬场,各类殡仪公司都有这种车,是一种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是一种供火葬场和殡仪馆使用的专用于殡葬的厢式“特种汽车”,主要由车厢、放尸箱、低温装置、、设备及座椅等组成。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公安机关按照案件程序办理完毕后,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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