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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江岸区个人借贷,名下全款车即可申请

    2024-05-28 07:00:02 9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在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

    一般银行会规定贷款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银监会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权证以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银行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还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信用贷款的日常检查工作由经办支行负责。经办支行调查岗应按季核实借款人家庭、职业、财产及还款能力的变化情况。如发生了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或出现了贷款风险,应及时采取化解措施。个人信用贷款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办支行应立即通过增加我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优化贷款担保条件来转化贷款,降低贷款风险,或依法追回贷款。

    1、借款人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对其还款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借款人拒绝或阻挠经办支行对其收支情况及贷款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借款人将贷款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4、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其他虚假信息,危害本行信贷资金;

    5、借款人连续二期未归还贷款利息;

    6、借款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如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纠纷)或缺乏偿债诚意;

    7、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8、其他本行认为可能损害信贷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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