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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静安区房产抵押贷款,快速办理,正规可靠

    2024-05-10 08:00:01 2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房屋条件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民间个人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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