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有效证件,表示“我是谁”,只能由所有人使用,既不允许随意出借给他人,也不允许使用他人的。银行或者信贷公司不能仅凭居民身份证就认定个人身份。如果是委托办理贷款,应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权限和范围。如果被人冒用身份证贷款,身份证所属人要承担没有保管好证件的责任,会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但是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贷款,则需要承担恶意骗贷等刑事责任。
自2004年国家出台发展小额信贷的政策以来,市面上涌现了很多专业从事小额信贷的公司。主要面向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贷款流程和放款过程要比传统的商业银行快,几天时间内就可以办理。个人贷款行业前期消费者认知度低,市场欠缺规范,因此选择贷款公司时请慎重。
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与其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时,提供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A、成都市城镇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借款人配偶与其在同一户口的,无需提供结婚证,只需提供共同户口簿);
B、外地在京人员: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结婚证(借款人配偶与其在同一户口的,无需提供结婚证,只需提供共同户口簿)。
3)收入证明或者在职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可以是借款人居住地社区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我行签发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复印件;
6)房屋权属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若申请人以他人房屋(于父母子女之间且父母、子女都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抵押,需提供权属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公证文件。
7)抵押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
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本息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申请抵押贷款的基本程序
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程序并不复杂,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2.律师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评估、房屋抵押登记、投保财产保险等手续。
3.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借款人相关资料交于经办行。
4.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出具贷款承诺书。
5.借款申请人应在经办行开立专用账户,并签订《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抵押合同》,由律师协助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登记。
6.经办行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正本后,将贷款金额划到借款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