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济南市

    联系:宇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2024-05-21 09:35:19        89次浏览

    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620801 次     店铺编号3522295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专属客服:李春琳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