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注册商标,专业团队,专心专业
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其中,R是REGISTER的缩写)。
有的商标右上角加注TM,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
福州大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台江区学军路1号群升国际A区A4东2501室(达道公交站旁)。
联系:郭先生
手机:1865930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