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茅台酒(贵州茅台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茅台酒原料 1.高粱:贵州省仁怀市及金沙县、习水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糯高粱(俗称红缨子),淀粉含量不低于60%,其中支链淀粉占总淀粉的比例不低于88%,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小麦:淀粉含量不低于60%,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水:水源位于赤水河与盐津河交汇处赤水河上段,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
茅台酒工艺中的三高是指茅台酒生产工艺的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高温馏酒。茅台酒大曲在发酵过程中温度高达63℃,比其它任何名白酒的制曲发酵温度都高10-15℃;在整个大曲发酵过程中可优选环境微生物种类,后形成以耐高温产香的微生物体系,在制曲过程中首先做到了趋利避害之功效。高温堆积发酵是中国白酒生产敞开式发酵为经典和独创之作,也是其它名白酒工艺所不具有的。高温馏酒:蒸馏工艺本身是固液分离的技术,但茅台酒生产工艺的蒸馏与其它白酒完全不同。
茅台酒因产于遵义赤水河畔的茅台镇而得名。由于茅台镇地处河谷,风速小,十分有利于酿造茅台酒微生物的栖息和繁殖。20世纪60、70年代全国有关专家曾用茅台酒工艺及原料、窖泥,乃至工人、技术人员进行异地生产,所出产品均不能达到异曲同工之妙。也充分证明了茅台酒是与产地密不可分的关系和茅台酒不可克隆,为此茅台酒2001年成为中国白酒被国家纳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