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消防设计有限公司

主营:厦门消防设计,厦门消防施工,厦门消防工程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厦门消防图纸报审,随叫随到,质量服务双保证

2023-10-11 02:13:01  261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消防设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消防问题尤为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处都在进行施工项目,又或者是大型商场等,消防问题不能忽略,很多企业在选择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可能并不了解什么是消防设计,包括了哪些内容,在选择消防设计公司时也没有根据要求选择符合相关类型的公司,因此很容易造成火灾危害,那么你知道消防设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吗?一、消防栓

消防栓是供应水的设备,因此对于办公室里消防栓的位置设计,有关部门有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设计。通常设计时需注意这3个要求:

1.消防栓应设计在公共场所,如办公大厅、过道等,切不可设计在封闭的房间内;

2.消火栓的高度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规范,不得随意改动规定的高度;

3.除紧急灭火外,消防栓内的水平时不能使用,同时消防栓必须是通水的,消防供水的。

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消防工程是现在建筑的一道必要工程,在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过后,会有验收阶段。消防验收也同样是十分重要的,需要检查许多的资料,消防工程验收之后才算是结束,带大家来了解消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1.消防监督部门建设审查意见书;

2.图纸联合评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竣工图纸;

5.系统完成表;

6.主要消防设备型式检验报告;

主要设备有:

①或自动报警设备(包括:探测器控制器等);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定设备;

⑤、消防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消防阀;

⑧、水泵联轴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消防设备(如气体灭火设备)。

7.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明;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道、电线、电缆等;不燃材料、不燃材料应有相关的试验报告,钢材应有材料试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

主要隐蔽工程的记录如下:

(1)管道敷设隐藏工程记录自动报警系统;

(二)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道隐蔽工程的记录;

(3)消防管网隐蔽工程(包括水系统、气系统、泡沫系统)的记录;

(四)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燃气、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水冲洗记录;

13.管道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的压力测试记录;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扇安装记录;

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对防排烟系统的调试、联动试验和试运行进行记录;

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及压力试验记录

26、泡沫储液罐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27、阀门强度和密封性试验记录。

施工组织

1、月检1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时间与甲方商定。

季检4次。(每季第三个月跟月季合并)

2、年检共12次。以年检结束本年度的消防工程维护工作,通过一年的检查维保,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出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3、公司维保中心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紧急情况随传随到。

4、上述各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各系统正常运行,各设备完整好用。

每次检查完毕,出示检查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三份,报送辖区消防主管部门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建立年度维保档案。

消防工程维护需要什么资质,火灾时十分可怕的一种灾害,因此各大建筑和场所的消防工程是必须的,维护消防,人人有责。在进行消防工程过后,和维护设备一样,也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一、消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1、如果业主不具备维保能力,需要委托消防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三十二条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2、消防维保单位需要满足从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