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利用则是通过火法(破碎后煅烧)、湿法(浸泡提取)的方式回收锂、钴、镍等金属元素,成为电池制造的原材料,目前行业内三元锂电池的镍、钴等金属提材料取率可以达到98%,碳酸锂回收率可以到90%。
根据细则,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蓄电池拆解处置后,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
当前国内外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方法主要有:先彻底放电,再将电池拆解,分离出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等组成成分。电极材料经碱浸出、酸浸出、除杂后提取,从而使有价金属富集。采用的回收方法主要有三种:根据提取工艺,干法回收技术的电池进行二次利用,可大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废弃已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动力电池采用循环再造的形式进行再制造。
为防止报废车辆非法进入市场,每辆报废车辆的报废过程应通过七个程序进行验证、初步解决、拍照、归档、切割、拆卸和分类,要求非常严格。拆卸报废车辆,签署五项程序:领取车辆,申请报废证书,转移到拆卸现场,拆卸结束拆卸验收,然后将报废材料输入计算机终身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