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司的小规模企业(不包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如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于次达到标准的年份的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为:
1、无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应向其所在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各自的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必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记账报税流程:
1、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2、结算委托管理费用
3、承接代理会计记账业务
4、接受会计原始凭证
5、审核会计原始凭证
6、填制会计记账凭证
7、打印登记会计账簿
8、编制会计报表
9、纳税数据确认(代理纳税申报)
10、审核各项数据
11、缴税款
12、税务局报税
13、报表凭证装订成册
14、整理归档
15、移送会计资料
16、定期客户回访
17、接收客户投诉
17、解决客户问题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