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原籍民政部门或是殡葬管理中心做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才可以运回。同时需要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按照规定土葬或者火化。不得违规违法。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不允许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办理部分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