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赶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办理部分提出请求,经赞同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办理部分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服务保证:
1.通过检查站可提供正规合法遗体运输证件及手续,避免遗体被扣押及相关其他恶性事件,保证遗体到家。
2.可提供正规殡葬服务。
3.所提供车辆均会佩戴黄缎灵花。
4.夏天时提供专业低温遗体运输装备,保证逝者落叶归根。
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在3日内火化;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应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但多不得超过7日。高度腐败的遗体必须立即火化。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