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也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对“非典”进行防范及控制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都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