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沉降?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
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
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的沉降量差值,亦称差异沉降。
3、邻地基沉降-----由于毗邻建筑间的荷载差异引起的相邻地基土应力重新分布而产生的附加沉降。
4、场地地面沉降-----由于长期降雨、管道漏水、地下水位大幅度变化、大面积堆载、地裂缝、大面积潜蚀、砂土液化以及地下采空等原因引起的一定范围内的地面沉降。
5、变形允许值-----建筑能承受而不至于产生损害或影响正常使用所允许的变形值。
建筑物需要进行加固和维护是因为结构功能或使用条件发生改变,构件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结构损伤严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级。由于针对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环境特点与新建工程是不同的。这种工程的结构或构件已经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时受周边客观条件约束的情况很严重,这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经常因生产设备、臂道和原有结构、构件的限制,导致空间狭窄、拥挤,无法施工作业;业主单位要求,施工时不影响被加固建筑物内的正常生产或生活,这更增加了施工的难度;施工前结构或构件本身就存在隐患,施工中对构件的修整更增大了破坏的风险。
防护措施 1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突然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距离。 2 防护设施验收时应类别逐项查验,并有验收记录。 3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标志,应派专人监管。 5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