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主体与权限划分
机构类型 定价权限 价格管理 典型标准
公立基层(社区 / 乡镇卫生院) 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 医保局 + 卫健委联合制定,限价 50 元 / 次・人;社区 100-166 元 / 次
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 + 备案) 卫健委指导,医保局监督,按成本与供求定价 上门费 150-300 元 / 次,结合职称 / 距离加收
第三方平台 / 私立机构 完全市场调节价 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接受市场监管 面诊 300-800 元 / 次,换药 / 拆线 159 元 / 次等
合规与优化要点
禁止 “上门 + 某服务” 重复立项,统一为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家庭医生签约、长护险覆盖项目不得重复收取上门费。
价格公示与票据规范,保留病历与收费凭证以便报销。
动态调整机制,平衡成本与群众负担
时间溢价成本
工作日 18:00–次日 8:00:夜间溢价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节假日溢价
紧急上门(30 分钟内):加急溢价
通常在基础成本上上浮 30%–。
4. 调度与空驶成本
平台 / 机构会把:
空驶
等待超时
临时取消
跨区域调度
这些成本按比例分摊到每单,一般占上门基础成本的 10%–20%。
最终定价的形成(成本 + 合理毛利)
机构 / 平台最终收费 =
(上门基础成本 + 医疗项目成本 + 药品耗材成本) ×(1 + 管理费率) + 合理毛利
公立基层:毛利极低,基本按成本 + 少量管理费定价
私立 / 第三方:毛利 20%–40% 不等,取决于品牌、响应速度、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