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
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
上门服务费 交通、人力、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200 元 / 次・人;私立 / 第三方多 100-300 元 / 次,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 多为自费,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
医疗服务费 诊查、、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 门诊比例报销
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敷料、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
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
药品与耗材成本(按实际使用)
核算逻辑:
药品 / 耗材成本 = 实际使用数量 × 采购价 + 仓储 / 损耗 / 冷链分摊
特点:
完全据实结算
医保目录内可按政策报销
上门服务中耗材损耗率略高于门诊(包装开启、一次性使用)
管理与风险成本(机构 / 平台必算)
一般按总成本的 15%–30% 计提,包括:
平台 / 机构运营成本(系统、客服、调度)
医疗质量与质控成本
医疗责任保险
税费
坏账与取消率分摊
应急备用金与人员待命成本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