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置(无法资源化时)
表格
处置方式 技术要点 适用范围 核心要求
焚烧 850℃以上高温氧化,配烟气净化(除尘、脱酸、脱硝、二噁英控制),减容 90%+ 有机废液、废油、医疗废物、农药废物 烟气 / 残渣 / 飞灰达标,飞灰需稳定化后填埋
填埋 双层防渗(HDPE 膜 + 黏土)、渗滤液 / 气体导排、监测井;仅接收预处理达标废物 稳定化残渣、无机盐、难降解无机物 浸出毒性达标,长期隔离不渗漏
固化 / 稳定化 水泥 / 石灰 / 药剂固定重金属,降低浸出毒性 重金属污泥、电镀废渣、焚烧飞灰 浸出液符合 GB 5085.3
化学处理 中和、氧化还原、沉淀、络合分解 酸碱废液、含氰 / 重金属废液 达标排放或进入后续处置
等离子体熔融 1300–1500℃+,有机物彻底分解,无机物成稳定玻璃体 飞灰、重金属废渣、难熔危废 玻璃体可资源化,无二次污染
核心法规与资质
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处置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许可类别处置。
责任:产生单位负主体责任,非法转移 / 处置将面临重罚与刑责。
化学处理技术
中和
处理废酸、废碱。
氧化 / 还原
破氰、除 COD、降解有毒有机物。
化学沉淀
去除重金属(加碱、加硫化物等)。
稳定化
加药剂让重金属不易浸出。
法规与标准(必须满足)
是否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
当地是否限制填埋、鼓励焚烧 / 资源化
排放、浸出毒性、处置残渣标准
跨省转移、资质许可、联单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