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当市场的短期融资功能
典当市场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短期贷款。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市场融资的优势主要在借款速度快、不审核借款人的信用度和不过问借款用途等。无论是企业或是个人,遇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典当融资的方便和快捷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又有“应急小银行”之称。与旧社会的“当铺”截然不同,我国现时典当业适应社会的需要,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对银行服务起到拾遗补阙的作用。
典当行为中的主要当事人是交当人和收当人,因此典当市场的市场主体业主要分为交当人和收当人两类,另外典当市场的监管部门也是典当市场的重要主体。
(三)监管机构
典当市场实质上是一个短期抵押贷款市场,同时由于典达业经营比较灵活,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和导致市场混乱,所以典当市场的监管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中国出台了《典当管理办法》等法规以规范市场发展。2000年之前,我国典当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以后,监管职能曾移交至各省市的经贸委;现由银保监会负责。
典当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以房地产抵押和动产质押业务为主导,使其经营与房地产市场的环境变化紧密相连。 这也导致了典当业务品种的相对单一性。随着风险增大,典当行为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开始走专业化道路,出现了以房地产、金钻饰品和名表等贵重物品、财产权利典当为主的专业化企业。 服务模式包括当户将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地产等作为当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得流动资金,并在贷款到期时选择赎当、续当或绝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