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通知与单据准备
航空公司或目的港代理收到货物后,会向收件人发送到货通知,告知货物到港时间、运单号、仓储位置及需提交的清关资料。
收件人需提前准备:航空运单(AWB)、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特殊货物需补充检疫证明、进口许可证(如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清关申报(核心环节)
委托报关行或货代向目的港海关提交申报资料,海关审核货物信息(品名、数量、申报价值、归类编码)。
海关可能要求查验货物:需配合开箱抽检,确认货物与申报信息一致;若申报不符,可能产生罚款或扣货风险。
缴纳税费:根据货物归类的关税税率 + 增值税,完成缴税后方可放行。
机场提货与理货
清关放行后,代理凭放行条 + 运单到机场仓库提货,核对货物件数、重量、包装是否完好。
若货物有破损、短缺,需立即向航空公司出具货损货差证明,申请理赔;若货物需打托、加固,可在机场仓库完成二次包装。
末端派送
派送方式:根据约定条款分为专车派送、拼车派送(适合小件货物,成本更低)。
派送时效:同城派送通常 1-2 个工作日,跨城派送需 2-3 个工作日,偏远地区需额外增加 1-2 天。
签收确认:收件人核对货物无误后签字,派送单需留存归档(作为交付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