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刻章流程:新开办企业可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并采集印章刻制信息并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制作完成后将印模信息等报公安机关备案,企业无需单独办理备案。
常规单位刻章流程:非“多证合一”登记的单位或需增刻公章时,可前往公安机关窗口或通过指定在线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持刻章码到有资质的刻章店刻制。
刻章所需材料:
初次刻制:需准备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刻章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亲自办理时需提供)。
遗失重刻: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供市级以上报刊的登报声明原件、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单或派出所报案证明等。
换刻印章:需交回旧公章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